胡八一凭什么去美国?
因为老胡是主角啊,主角到哪里都有光环,而且主角在故事中就是“天选之子”“人定胜天”的体现。 看《鬼吹灯之寻龙诀》的时候我有个感触,那就是老胡的气场是多么的强大,随便穿个T恤都酷到爆。
故事一开头就是老胡和胖子在吵架,为的是给妹子扎纸人(胖子的未婚妻),然后老胡一句“老子相中的女人,轮得到你臭要饭的横插一脚”顿时就让胖子和读者站了主儿。 接着就是老胡和胖子找雪莉托着下巴幻想自己成为世界首富,然后和老胡一起出国寻宝。
最精彩的就是在墓里面,老胡对胖子的救命之恩,使胖子从此心服口服。 在后面的营救活动中,也是老胡首先发现了线索救出了陈玉楼,从而让陈玉楼彻底折服。 可以说在《寻龙玦》中,老胡真的是处处体现着一个“侠”字,无论是气度还是言行,都担得起一个“侠”字。
这样的老胡自然就有资格得到他的归宿——美国唐人街。 而反观王胖子,虽说是主角之一,但性格太过油滑,遇事不够沉着冷静,且眼光没有老胡长远,也没有老胡那种舍己为人的气概。
所以在《寻龙玦》中,能去到美国的只能是老胡,而不是王胖子。 当然如果拍成电视剧的话,也许胖子跟着去美国也能找到女朋友(看第二部的造型,似乎比第一部瘦了一些,看起来真有点像女明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