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是中国人发明的吗?
中国发明了“球”,但是并没有发明“篮球” 现代的篮球运动诞生于美国,但最初的篮球在北美并不受欢迎。1895年,一场由马萨诸塞州理工学院对哈佛大学的橄榄球比赛中,一位叫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的教师想出了一个主意来增加比赛的热烈程度:在每队30人的队伍中,各派5名队员上场进行对抗训练并投进1个球,率先获得2分的球队获胜。这就是篮球最早的形态——“奈史密斯球”。
这项游戏在马萨诸塞州理工学校迅速流行起来,随后传播到全美乃至全世界。不过当时的“奈史密斯球”没有固定的规则,球员的位置和进攻方式很不明确,甚至没有人规定每次攻守转换都必须投篮。这种形式也影响了篮球的发展,直到20世纪初,职业体育逐渐盛行,篮球也在竞争中不断调整、完善自己。
而在中国,古代就有着大量的球类游戏出现,如蹴鞠(cù jǔ)、击壤(jì rǎng)、弹球(dàn qiao)等。这些活动有一定的技巧性,同时也能促进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不过在近代,中国却并未产生一种自己的原创的运动项目。
这主要是因为清末民初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导致的——人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发展一项新的体育运动。另外,西方列强的入侵以及殖民地统治也让中华文明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屈辱感;为了寻求自主和自强,中华人民不得不集中所有资源和力量用来发展军事力量,因此也没有更多的资源用于发展体育产业。所以说,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发明“篮球”,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骄傲地说我们发明了“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