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是不是骗局?
不良资产的处置已经成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经济转型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从近两年来的不良资产市场来看,“大不良”、“大机遇”的市场格局已经确定,不良资产市场已经从之前的“小而美”转变为“大而全”,无论在规模,投资方的构成还是处置手段都有很大的变化。
为规范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保护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第25号文《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第29号文《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再次将互联网金融平台纳入全国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并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开展非法校园贷款、超利贷、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等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顿。
随着网络借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很多问题平台被停业、清退、整顿,导致网贷领域不良资产剧增,在巨大压力下,一些网贷平台开始尝试与各类机构进行合作处置不良资产。由于P2P的借贷资产具有金额小、用户多、区域广、线上占比高,因此P2P不良资产处置的模式和传统金融机构坏账处置模式有本质上的区别,通常来讲,P2P平台处置不良资产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折价收购后催收
通常金融机构或者P2P平台会先将部分逾期的债权以一定折扣打包,出售给AMC或其它服务机构,再由这些服务机构负责催收和追索。处置机构拿到成包的不良资产后,一般会通过自行催收或委托外部催收机构的方式进行处置。
这一模式的关键在于两个折价率,买入的折价率和最终清收的折价率。在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机构在处置P2P平台的不良资产时,通常在对坏账数据进行分析和测试后,会给出一定折扣(通常为1-3折)作为整体购买报价。购买后处置机构通过自行催收或委托第三方催收,在支付了各种成本后,最终获得的处置收益。这一收益的来源是两次折价率的价差,因此,这一模式下,无论是AMC自主处置还是委托外部催收机构处置,都高度依赖外部催收机构。但P2P借贷资产由于笔数多、金额小、区域分散,通常无法准确判断借款人的关联性,因此,P2P的借贷资产往往无法实现传统坏账处置中所追求的“打包购买、批量催收”的模式,其处置成本远高于处置传统银行坏账成本。因此,在传统模式下,处置机构购买P2P坏账资产之后很难实现盈利。
二、直接催收
一些金融机构或P2P平台会与催收机构直接签订催收服务协议,约定清收目标,由催收机构完成一定的催收指标后获得固定中介费或者一定的清收返点。与第一种模式不同,直接催收不需要将所有逾期资产打包出售给外部服务机构,只对服务机构进行一定的预付款,因此P2P平台能够控制债权,降低处置风险。同时,由于P2P平台通常采用线上贷款模式,可以掌握大量借款人数据,与大数据结合后可以为催收机构提供目标借款人信息,因此大大提高了P2P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降低了处置成本。同时,P2P平台与催收机构约定的返点通常远高于1折甚至高达5-7折,因此有足够利润为外部催收机构提供一定预付款,保障催收的开展。
当然,在直接催收的模式下,催收机构往往难以开展线下代理诉讼,因此更适用于P2P平台前期的催收,对于极少数无法协商还款的借款人,仍然要采用司法诉讼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