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是公司么?
居民企业是个法律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企业法人(即企业)分为四种: 从上面可以知道,居民企业属于一种企业分类,并不等同于公司的概念;但只有公司才是合法的企业法人。而公司又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
一、关于“居民”二字含义的理解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居民个人是与非居民个人相对应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理解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累计满90天的个人。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标准 由于居民个人的税收管辖权归属问题历来存在较大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税收管管辖权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456号)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外,均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目前,我国对于企业性质的一般按照是否在我国境内注册,作为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三、不征税收入的理解 不征税收入,简言之就是不缴纳所得税的收入。其实质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作为费用扣除,或叫做应税项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收入属于不征税收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征税收入不是免税收入,不能错误地理解成免税收入就是不需要缴税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实际上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本质上还是要缴税的,只是税率多少的问题而已!就像罚款收入虽然是罚没财产,实质上还是收归国有,要上交国库,只是一种惩罚性的税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