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分为几个大区明细?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有“省”“市”等概念,与五极地理划分有一定关系(但并不完全对应)。在官方历史上,我国曾先后采用过“郡县制”、“行省制”和“省辖制”;目前则实行的是“省级建制”。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将全国划分为“各省区”一级的行政区域单位——当然,这里所说的“省”,是“行政区划省”的概念而不是“行政级别省”的概念! 不过,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现存的“省”都是古代封建王朝设立的“行政区划省”——其中有些省是在明代设立的,而明初的省界与今天的省界大不一样。例如陕西省当时分作三省,山西省当时分作四省,甘肃省当时分作五省……这种情况给今天的交通、通信、金融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所以有人提议调整各省份的界线以方便管理,这就是著名的“方齐建”方案。
该方案建议将现今的省级行政区域单位用字母加以表示,并在各地图上标示出来。于是就有了这23个字母:A 内蒙古自治区 B 辽宁省 C 吉林省 D 黑龙江省 F甘肃省 G新疆兵团 J河南省 K江西省 L云南省 M湖南省 P贵州省 Q广东省 R广西壮族自治区 S四川省 T西藏自治区 X陕西省 Y山西省 Z安徽省 这个方案后来因涉及到太多人的利益而无法推行,于是就保留了现有的省份名称不变,只是在新疆设立了五个地区(今地级行政区),在台湾设立了三个地区(后改为县级行政区),在新加坡设立了一个自治邦(后并入马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