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影子政府?
我举一个不是很恰当的例子,三国里,蜀汉其实就存在一个“影子政府”。 何谓“影子政府”呢?简单地说就是:在正式政府之外,存在着一批实际上行使着政府职能的派系或势力,他们自行其是,无视甚至对抗正式政府的命令。 曹魏代汉之时,汉献帝手下大臣士林领袖王朗就向献帝上过一封长一点的劝进表,劝汉献帝称帝。
后来曹丕篡汉,代汉而国,又是在王朗率领下,群臣上表,祝贺新皇帝即位。 魏文帝曹丕即位之后,认为东汉末年的三公制衡之患依然存在,君权和相权依然很难把握,于是便设计了一个新的制度来牵制百官——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的本质在于:通过官僚体系内部的不同派系的相互制约和平衡,来防止某个派系独大。
但问题是,一旦某派系在朝中的力量强大到足以影响选举的时候,它就变相拥有了独立的行政权力——因为官员的选拔权在他们手里。于是乎,这个派系就开始拥有了对内行使政府职能、对外发号施令的权限了。这就是所谓的“影子政府”。
为什么是“影子政府”呢?因为这个派系并不是官方认可的政府机构(相比起中常侍、黄门令等宦官集团来说),它只是一个在官方体制外行使着政府职权的团体而已。
王朗在汉魏之际的派系演变中属于魏氏党人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原本在汉朝官至司徒,曹魏初年任司空,后来魏明帝太和元年(227)晋封武乡侯,成为托孤重臣。他的“影子政府”的代表作就是劝进表了 。
事实上,除了这种由官方认可的正式任命之外,古代中国的文臣武将们还会通过各种其他方式(主要是宗法关系和利益联结)来实现对地方的统治和对军队的支配。这些在正式政府之外的地缘政治结构和军事架构也是中国古代所谓“藩镇”“行省”制度的前身。从这种意义上说,古罗马的元老院可以视为古罗马的中央政府;而两汉的三公九卿乃至唐朝的开元十七年以前的三省六部也是一样,只不过他们在理论上只是中央政府和皇帝议事机构的延伸罢了。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建立,旨在为地方政府的投资活动提供融资便利,并降低其财务成本,最初带有实验性,并没有形成体系。此后十年,类似的地方投融资平台在各省市陆续出现,并形成地方基本建设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出台,地方投融资平台迅速扩张,债务规模逐年大幅提升。2010年底,时任央行行长的周小川在谈到地方债务问题时,首次提出“类财政”概念。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方式与政府机构并无二致,是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从制度和体制上来看,我国不存在“政府公司制”问题,第二财政是在行政管理体制松散的情况下,中央在财政支出、地方融资等方面进行放权,在预算安排上进行“基数加增长”改革的基础上,被地方政府在预算制度之外自主创造出来的一种准财政模式,其与预算制度有明确边界。
第二财政由中央放权和地方政府行政主导而生,它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央政府利用债务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是其调控意图的“传导带”和“放大器”。同时,第二财政也是财政和金融结合的纽带,它在中央财政政策和地方实际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相当程度的协调作用。从第二财政运行来看,除了个别存在“预算逆向替代”现象,总体上与第一财政之间仍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
第二财政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在既有体制和制度改革环境下地方政府谋求经济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工具理性,是制度变迁进程中“过渡性现象”,其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第二财政在财政和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府与市场关系没有彻底理顺之前,它还是一种客观需要和现实选择,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一定的稳定性。
我国第二财政与西方影子政府相比在体制上存在根本差别,第二财政从理论上并不具有政策独立性和“反公投”优势,更不存在与政府分庭抗礼等政治威胁。第二财政的金融债权是政府债务,最终要由中央财政来兜底。第二财政在运行过程中主要面临的是债务规模扩张无度和运行效率下降的问题,与第一财政的“隔离”程度有所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