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孕妇赔偿多少个月?

徐乙琴徐乙琴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看到很多说法,但其实并不准确! 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所谓的N)的,只有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过错,例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未能就变动内容协商一致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上可见,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而进行经济性裁员,且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但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不考虑员工是否存在过错的。即使员工对公司的错误决定有过激言论等,也不影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所以,题主所说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按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则不需要支付孕期、产假、哺乳期待遇及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

丘茜凌丘茜凌优质答主

谢邀,关于这个法律问题不是很专业啊(ಡωಡ) ,不过可以给你一些意见。 首先,根据题主的问题描述中提供的信息判断,应该不是直接被辞退吧……所以应该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就是协商解除合同了嘛~那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付经济补偿金咯。然后如果是违法开除呢就另当别论啦~~~(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赔)

第二,不知道是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是一个长期性的协议。如果是有固定期限的呢又另谈咯! 第三,关于赔偿的计算方式等等在劳动法里都有详细规定哒~( ̄0 ̄)��~( ̄▽ ̄)~ 最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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