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算不算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贷款不纳入业务经办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业务经办机构只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协助收回,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贷款风险。
通常此类贷款主要发生在有特定关系的人群之间,委托人自己提供资金,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负责发放贷款、协助收回贷款,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委托人往往要求金融机构在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委托人的姓名、所从事的职业、工作单位、家庭收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借款人拟申请的借款用途、贷款金额、期限、贷款偿还方式等。金融机构在接到借款人的申请报告后,要负责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和审查,并负责代委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和负责贷款的发放、监督使用及收回。对于未获准贷的借款申请,金融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可见,委托贷款实质上就是金融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发放贷款,贷款的人实际上就是委托人,委托贷款的风险完全由委托人承担。所以,委托贷款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