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属于什么贷款?
并购贷款属项目贷款,是银行对有实力有上市需求的优质企业进行的授信行为。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的对象为境内企事业法人,境外企事业并购不适用该办法。
在并购贷款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一是有关法律问题尚不明确,制约并购贷款业务的发展。目前对并购贷款的监管尚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有关法律问题在《商业银行法》、《公司法》、《合同法》和《物权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实践中多数企业没有土地使用权,仅有房屋所有权,导致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再如,对以股权担保方式设立的质权生效时间、股权的价值评估等存在不明确因素,影响并购方股权质押融资。
二是并购支付对价不足,存在经营风险。实践中,有的并购方对评估后并购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全部以承担目标公司债务的方式予以支付,不支付货币资金对价,有的并购方支付的货币对价极少,使并购活动存在较大的风险。同时,并购方不支付或少量支付货币对价,即使借款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也无法行使对借款人享有所有权的标的资产的抵押权和追索权,给贷款行增加了不良贷款的风险。
三是并购贷款的担保物价值评估难,无法满足贷款发放需要。如对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缺乏相应的标准,使得这些资产无法成为银行认可的有效抵押物和质押物,直接影响了并购贷款的发放。
四是部分并购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存在法律风险。实践中,一些并购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有的重要岗位还存在亲属“一言堂”现象,企业“集权”管理使部分并购企业偏离了正常的经营管理轨道,增加了并购贷款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