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企业怎么审计?
1、财务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调查了解会计人员的工作状况及企业使用会计软件的有关情况;审查企业的会计资料;核对资产账目与财产清单,查明资产的真实性、计价和入账的准确性以及帐实是否相符;计算各项税费,核实其缴纳情况;复核报表的相关数据,检查有无虚假凭证等其他手段来虚构收入或减少支出,调整财务报表的情况等。
2、成本核算(利润表审计) 确定成本核算的范围;观察并评估被审计单位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是否合理,相关会计政策和程序是否存在差异等;复核有关成本结转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成本的合理性进行初步判断;测试是否有虚增成本或隐瞒收入的情况。
3、税金核算(纳税审计) 对被审计单位各项税费的计提、交纳情况进行核对,包括税款计算是否正确,申报是否及时完整,账面登记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多提或少提的情况等。
4、其他专项审计 主要包括资金占用费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等。 以上是我总结的几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等的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的年末存货余额予以确认,并通过执行截止测试、分析等审计程序,获取存货被用于生产或售出的相关证据,进而可以获取关于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信息。由于年末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处于较为紧张的阶段,因此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获取相关存货可变现净值信息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原始凭证等资料,并可以根据管理当局的会计估计确认依据、以前年度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的差异情况等,合理确定是否对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管理当局提供的相关依据不充分,审计人员应考虑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以合理确信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足额、充分。必要时,审计人员可以聘任相关专家协助对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状况进行鉴证。
如果审计人员的相关工作未获取有关年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或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或如果认为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对年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或状况的披露与审计证据显示的情况存在重大差异,审计人员可考虑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如果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对相关存货的期末可变现净值或状况未作任何披露,审计人员可考虑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情况、存货在会计报表中的反映以及未予披露的事实等。